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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0-06-18    点击: 次    来源: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    作者: - 小 + 大

  为更好地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公路运营和领导决策服务,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为提高集团管理水平服务,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服务,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政务信息工作要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工作服务。
  第二条 集团公司政务信息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集团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承办,集团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信息组,设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工作。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办公室要努力做好政务信息处理工作,使之成为信息处理的中心和向上级报送信息的主要渠道。集团公司办公室对信息网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对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信息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定期通报信息采编情况和报送要求,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先进。
  第四条 政务信息收集和调研的重点是上级和主管部门的重要决策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措施以及对重要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设想。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进展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宣传好人好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准确及时地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及与交通工作相关的政策性、动态性、苗头性、趋向性信息。
  第五条 信息员职责是:收集、整理、核实、报送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重大信息,及时反馈对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员可持信息员证件或介绍信在本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采访、收集情况。各级领导要努力为信息员创造工作条件,尽可能安排信息员参与本单位的一些会议和重大活动。
  第六条 报送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定向报送,既报喜、也报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办公室;6小时内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报省交通厅办公室;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报省交通厅。信息要做到标题鲜明、主题集中,内容充实、简明扼要,文字通顺,并注明作者、单位。专报信息一事一报。
  第七条 信息工作形式。
  (一)《陕西交通集团信息》是集团公司的政务信息刊物,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办,为不定期刊物,一般情况下每半月出刊一期,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增刊;陕西省交通集团公司网站是集团的主要信息平台,实时发布集团公司的各种信息。
  (二)及时向省交通厅信息刊物及网站投稿,反映重要或事关全局性的信息,宣传典型事例。
  (三)及时向省、市级刊物和交通系统有关刊物及网站投稿,扩大宣传,提高声誉。
  第八条 严格政务信息审批。发送信息要审核,一般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信息须经主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签发,事关全局的重大信息须经集团主要领导签发方可发送。
  第九条 稿酬计付和奖励办法:
  (一)集团公司信息人员稿酬按稿件类型计发,其中:
  1.信息稿:及时反映集团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好人好事、活动开展、存在问题等新闻性稿件,内容简洁明了,每篇10元。
  2.通讯稿:每篇稿酬10—30元,按稿件质量划分,稿件内容反响良好的可酌情提高。
  3.探讨分析稿对集团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反映重要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研究性的文章或稿件,根据内容和质量分别给予30~50元稿酬。
  (二)稿酬每季度结算一次。年度进行总评比,稿件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由集团办公室承办。
  第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出现重大信息失真,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情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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